解读一代悍将陈光的迷局人生——兼论毛泽东井冈山道路的胜利(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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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泊和陈龙吵吵的太狠,惊动了上级,中共东北局社会部部长汪金祥,是陈龙和陈泊两个人的上级,他支持陈龙。
陈泊不服,坚决反驳,引发了东北局社会部内部的斗争,陈泊被扣上了十几顶政治帽子,什么“狭隘经验论”、“单纯技术观点”、“神秘主义”等。
大进军时期,陈泊担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
1949年9月,人民解放军四野、二野大军进逼两广,叶剑英受命出任中共华南分局书记兼广东省委书记。他带领一批干部来到江西赣州,与中共香港分局书记方方、副书记尹林平等人会合,组成中共华南分局,其工作重心是准备接管尚在国民党手中的华南都市广州。对于广东的社会治安和打击匪盗特务,叶剑英是有所考虑的。他在延安时期就知道陈泊的情况,很想到广东后任用这位红色“福尔摩斯”。于是,便几次致电江西省委书记陈正人,请江西省委“割爱”,把陈泊调到广东,担任广州市的公安局长。陈正人本不肯放人,但拗不过叶剑英的要求,只得同意放人,这一放就再也没有归来。
10月中旬,陈泊离开江西南昌,来到中国南部最大的都市广州,他的职务是华南分局社会部长、广东省公安厅长、广州市委常委兼市公安局长。
广州是人民解放军攻占的大陆最后一座重要城市,一败涂地的国民党除了布置大量的特务潜伏下来,还网罗了港、澳当局清出的一批盗匪歹徒及流散的警宪人员,把一座阳光初洒的花城搅得乌烟瘴气,令平民百姓惊恐不安。
当时广州市公安局还有3名副局长,孙乐宜、朱明是南下干部、20年代的老党员,陈坤是广东地方干部,原为中共在香港的情报系统负责人。
陈坤,原名陈煜坤,东莞莞城人,1935年7月在东莞中学高中毕业,193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战时期在广东坚持武装抗日斗争,解放战争时期,在广东、香港负责情报工作。
广州解放后,陈坤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侦讯处处长。
11月上旬,叶剑英和广州副市长朱光、公安局长陈泊商谈广州的治安问题。
广州刚解放,政府处于初创阶段,市公安局尤其需要大量警力,干部严重缺乏,而南下干部不懂广州方言,情况不熟,而抓特务又是一个高度需要隐蔽收集情报的领域,所以,南下干部很难直接开展工作。
这样,陈泊在工作上就主要依托陈坤,他们成立3个武装便衣队,称为“特别工作队”,由副局长陈坤领导。每个队员配备以短枪。为尽快侦破敌特组织,便衣队利用一些反正过来的敌特分子以及三教九流人物多方侦查线索,捕捉匪特。陈泊从市局派出两名广东籍的科长担任便衣队正副队长。特别工作队利用旧政权的警特人员和三教九流人物“以毒攻毒”,使广州的抢劫案迅速减少,也使一些国民政府潜伏下来的特工、情报人员纷纷落网。
此外,市公安局从地方和部队调进大批人员,还从原国民党警察局挑选数百警员充实公安队伍。
陈泊领导的公安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破获各种匪特制造的抢劫、放火、杀人案件320多起;抓捕人犯1500多人;缴获敌特的电台13部,各类长短武器逾千支;挫败了国民党特务妄图爆炸广州市军管会办公大楼的阴谋,抓获特务11人,包括台湾所派遣的军统上校组长,并使特务电台的报务员为我所用;配合地下党策反了白崇禧部所辖的“桂山号”军舰,舰上400余官兵全部起义投诚,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通过内线关系从澳门特务站站长郑某家,取得一批军统机要文件,其中有广州潜伏特务的花名册和地址、台湾发来的电报指示与“潜伏工作月报”,据此将国民党军统、中统及国防部二厅的三大特务系统设在广州的地下组织,一举扫击殆尽;与地下党组织联手调动金融界的关系,将蒋介石特批给“副总统”李宗仁赴美的3万元美金截获,为广东获取了一笔“意外之财”。
中共华南分局、广东省委对市公安局的工作大为满意。叶剑英在写给公安部领导罗瑞卿的一封信中,特别提到:“广州市的潜伏敌特力量迅速得到肃清,社会治安的根本平定,与陈泊同志的领导努力是分不开的。”
但是,陈泊给予“特别工作队”太大的权力,包揽侦探、逮捕、审讯、判刑直至执行的全过程,效率极高而缺少监督。
最重要的是这个“特别工作队”的主体是广东人,而且大部分没有在北方根据地和解放军的经历,他们熟悉广东地方情况的同时,也将自己在旧社会形成的各种劣根性带入了工作。特别工作队一些队员利用职权敲诈勒索百姓,乃至于强奸民女,甚至还发生了一起杀死公安人员的严重事件,在内部引起极大争议,因此在活动48天之后解散。
二陈案,在今天很被一些人热议,认为是一个极大的冤案,他们确实看到了特别工作队的巨大功绩,但没有看到特别工作队组成复杂严重违法乱纪的巨大危害。
陈泊在延安时期和东北时期就特别强调“以毒攻毒”,也取得了极大的成就,但他忽视了解放后的新环境。
国民党撤离大陆,留下的潜伏人员,一部分是从意识形态方面仇视新政权,这样的人可能有自律精神,但肯定有一部分属于社会渣子。至于国民党为了给共产党制造麻烦而动员的社会力量,绝大部分就是无恶不作的地痞流氓。
所以,他们是毒瘤。
陈泊的成立武装特别工作队的目的是“以毒攻毒”,这个名词的潜在含义就是利用和旧社会有极大联系的非主流力量进攻反动力量。
陈泊这个做法,正如我们用有毒的药品治疗疾病,他是有副作用的。
2001年,我的父亲因为酒醉极端超量误服药品而病逝。
其实,所有的药品都有副作用,只不过程度差别而已。
我们在承认有病不能不吃药的同时,也一定要谨慎的对待药品。
新中国已经成立,民众非常盼望社会秩序的扭转,他们当然也理解国民党潜伏势力的破坏是新政权诞生的阵痛。在这种情况下,新政权的公安队伍人员就不仅仅是一个破获旧势力潜伏的问题,还有一个就是新政权的形象代言人的问题。
《潜伏》里天津站站长吴敬中说:国民党几百万军队都兵败如山倒了,依托几个狗屁潜伏,这里放一枪、那里搞爆炸,就能够反攻大陆?
建国后,高岗曾经提出军党论,认为军队和根据地是革命成功的主体性力量,如果刨除为他个人掌握权力做宣传的因素,应该是很有道理的。
陈泊依托一些旧社会的地痞流氓、反正军警维持社会治安,固然熟悉情况,但带来了太大的副作用。
1950年,国家公安部召开侦察工作会议,陈泊和曾经的老领导陈龙当众发生激烈争论。公安部长罗瑞卿在总结发言中点名批评了陈泊。罗瑞卿当众申斥陈泊和陈坤,说他们利用旧政权的警特人员打击匪特和盗贼是违反政策乱搞,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后来“两陈案件”的侦察和审理就是由陈龙担任局长的公安部政治保卫局直接负责。
罗瑞卿是公安部长,负责整个中国的社会治安,在他的领导下,整个中国快速整治了国民党潜伏力量扭转了社会治安。
罗瑞卿的方针,既然能够适应北平、天津、重庆、南京、武汉,为什么就不能适应广州呢?
广州当然有相对的特殊性,但这个特殊性也必须服从共产党全国方针的大原则。
陈泊的不肯妥协,就是以广州的特殊性对抗全国的一般性。
面对陈泊的顽固不化,罗瑞卿开始对华南分局动手术。1950年春天,老资格的谭正文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社会部部长、广东省人民政府委员、公安厅厅长及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并兼中共广州市委书记、广州警备司令部第一政治委员。
谭政文,湖南资兴人,和陈光一样在大革命失败后加入共产党,和陈光一样参加了湘南暴动,和陈光一样上了井冈山。革命战争时期的谭正文,主要从事政治保卫工作,1948年6月担任非常重要的中共中央社会部副部长。

 

转自天涯:yc雨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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